经济适用房契税缴纳流程:
1、首先去办理部门:区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纳税申报环节: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前。
2、办理地点:区县税务局驻房地产交易服务窗口(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应提供资料: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承受房屋办理契税业务所需提交资料目录(试行)〉的通知》规定,应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个人身份证明、购房(核对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家庭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原件,申请家庭**住房减按1%缴纳契税的提交)。
4、办结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申报人未按照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够全面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补正的资料。对于不符合减免规定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