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地产策划公司今天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贷款条件
*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5、具有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6、符合申请时效要求。
(1)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
(3)已竣工的,以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
7、其他规定。
(1)借款人购房支取公积金后,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贷款一年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第二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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